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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物流中心建設發展情況

更新時間:2024-08-05

物流中心在日本稱為“物流團地”。日本政府對物流中心的認識是:物流是支撐國民生活及產業活動的一項重要功能,物流中心作為物流體系的基礎設施,是一項社會屬性較強的公共設施。早在1964年就開始對物流產業發展進行調控,到19⒆年形成日本全國范圍物流體系的宏觀規劃。1996年又通過、頒布了《綜合物流施策大綱》加以規劃、促進、完善。依據實施的狀況和形成的成果,以及日本國內外各種情況和形勢的變化,《綜合物流施策大綱》5年制定一次,每年加以研討修整。在1969年形成的日本全國范圍物流體系宏觀規劃中,結合1966年制定的《流通業務市街的整頓法》,將日本1道1都2府43縣,按經濟特性分為八大物流區域,進行區域間物流和區域內物流的分類。在各區域建設和整頓物流設施,形成物流團地(物流中心)和全區域的物流網絡,然后在區域間通過干線運輸(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和近海運輸)形成跨地區的物流系統,最后形成全國范圍的物流體系,直至今日仍在完善中。

通過多年的發展,在政府的推動以及各類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日本至今已建成東京和平島、葛西等20多家大規模的物流中心,平均占地74公頃,以東京物流中心為例。

1965年在東京近郊的東南西北各自建設了葛西、和平島、阪橋和足力四個現代物流園區,在其中建立了商務交易大廈、大型倉庫群和公路貨物集散中心等物流設施。而后在此基礎上,通過逐步配套并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提供各種優惠政策,吸引扶植大型物流企業,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由此改善了城市環境,并提升了城市的綜合競爭力。

此外,由于日本鐵路貨運公司(JR)在20世紀90年代初不準從事公路運輸服務,無法實現門到門的運輸服務,貨運量逐漸減少,曾一度出現嚴重虧損,為此日本鐵路貨運加快向現代物流領域的拓展,東京、札幌等貨物列車車站均已發展成為所在區域的物流中心。在主要物流節點,積極開展汽車代行服務,直接將貨物送到用戶手中。

日本的物流中心基本是“政府統一規劃集資、行業協會組織集資、企業自主經營”的建設模式,發展過程中已經逐漸形成了自身獨有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重視物流園區的規劃布局工作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的國家,而物流中心的占地及建設規模較大,影響范圍較廣,其空間布局是否合理,對物流中心自身的運營和發展及對所在區域(城市)的發展都具有重要影響。日本政府十分重視通過制訂物流中心發展規劃和配套的市政建設規劃,實現物流中心合理的空間布局及進行`總體把握和控制。

(2)實施較優惠的土地政策和資金政策

日本政府通常規劃有利于未來設施配套建設的地塊作為物流中心基地,將規劃興建的物流中心的土地通過招商以生地價格分塊出讓給不同類型的物流行業協會,這些行業協會再以股份制形式在其會員中招募資金,用來購買土地和興建其他物流設施l對于土地提供者給予減稅政策。物流中心建設資金不足時,政府可根據需要提供長期低息或無息貸款。

(3)完善的市政配套設施及良好的投資環境

政府對按規劃興建的物流中心,統籌安排加快交通設施和市政設施等配套建設,以形成完備的開展物流業務的必要基礎條件,吸引各類物流企業人駐。通過物流中心投入運營,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在物流中心的聚集和吸引投資的良好環境,在人駐物流企皿獲得發展的同時,吸引各種配套服務經營主體的人駐,帶動物流中心地價、房價的升值,使投資主體獲得較好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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